学校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4月4日为清明节。我校决定:4月2日至4日放假,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上课时间调整为:
3月30日(星期五)晚上4月1日(星期日)晚的课。
3月31日(星期六)上4月2日(星期一)的课,
4月1日(星期日)上4月3日(星期二)的课,
4月4日(星期三)晚学生晚点名,各班班主任到岗检查学生到校情况。晚点名后按4月3日(星期二)晚的课表行课。4月5日师生照常行课,行政人员上班。
节日期间,学生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要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稳定,后勤管理部门要做好师生员工的生活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二0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