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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并实施本系(院)共青团工作计划,对本单位共青团工作进行研究、布置、督促、检查,确保团的工作任务在基层得到落实。在系(院)党总支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做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2)协助院团委搞好全院团员、青年工作,完成院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及时反映本系(院)团组织工作和活动的情况。接受所在系(院)党总支的领导,在学生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带领团员青年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 (3)负责在本系(院)团员青年中开展团的教育,并承担一定的时事政策教育工作。负责本系(院)团支部、班委以上学生干部的培训工作。指导好系(院)团总支和学生会的工作,负责新团员的组织发展工作。积极组织团支部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4)负责本系(院)一年一度团内评优的具体工作。及时宣传、报道本系(院)团员青年中的典型事迹和团工作的先进经验。研究决定本院团内通报批评、团内警告处分、团内严重警告处分。 (5)指导和帮助所在系(院)学生会开展工作,管理和指导所在系(院)大学生社团的活动。指导、组织青年学生开展校园文化艺术活动、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等第二课堂建设,丰富学生的文化生活。 (6)组织好社会实践、学雷锋、青年志愿者、社区援助、参观劳动、勤工助学等活动。加强共青团工作的理论研究。 (7)重视加强“大学生后管会”等学生组织的建设,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学生骨干队伍,充分发挥学生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方面的作用。 (8)负责本系(院)团费收缴、团员证的年度注册等工作。负责系(院)共青团活动经费的管理使用。 (9)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系(院)党总支交给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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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831-3545055 0831-3530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