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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体育教育专业是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学校体育的基本理论与技能,能够胜任中等以上学校的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与竞赛,以及能从事体育管理、指导社会体育工作和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体育专业人才。

  二、基本要求

  学生通过体育教育专业学习后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持以马列主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热爱体育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的高尚品质。

  2.系统全面地掌握本专业所必须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力求做到教法科学化、示范规范化;初步掌握教育教学规律、人体生长发育的规律和从事体育活动时身心变化的规律,以及增强体质,增进身心健康的科学方法;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有所专长,具有中等以上学校体育教师及基层体育工作者所必备的教学、训练、组织运动竞赛、裁判、场地器材管理等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了解学科发展前沿动态;具有独立获取知识和信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以及开拓创新的精神。初步具备从事中等以上学校体育科学研究能力,能借助外语词典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

  4.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和良好的艺术鉴赏能力。达到一项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或通过一项二级和一项三级裁判员等级考试。

  三、主干课程及简介

  (一)通识基础课程模块(48学分)

  通识基础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两大类。公共必修课程有: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与中特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大学外语、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和就业指导。

  公共选修课程是为了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正确的审美观、良好的艺术鉴赏能力、达到人才培养规格的基本要求而开设的。学院提供了约120--160学分的公共选修课程供学生选修,要求必须选修12学分,并建议理科学生选修4学分的文科课程。

  (二)应用基础课程模块(60学分)

  应用基础课程主要由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构成。课程分为理论和实践两部分,要求学生能较全面系统地掌握各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技术和技能。重视对中学体育教材内容的学习,各门课程切实加强对学生教学能力、裁判工作能力的培养,强调课的组织与教法、作业与讨论,达到会讲、会做、会教,并有所创新的要求,把育人工作渗透到教学过程的每一个环节。

  应用基础课程有: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田径、篮球、体操、排球、足球、武术、健美操、乒乓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教学法、教学设计、现代教育技术、普通话、书法、教师礼仪等课程。

  应用基础课程简介:

  1.运动解剖学:4学分,72学时,第1学期开课。

  掌握正常人体基本形态、结构和功能,了解人体在运动时各器官系统的基本活动规律、特点,了解体育运动对人体形态结构的影响及其发展变化规律,为体育教育专业的其它基础课程和技术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

  2.运动生理学:4学分,72学时,第2学期开课。

  讲授人体正常情况下各系统器官生理机能变化特征及规律,介绍运动训练过程的一般生理学规律以及影响竞技运动训练的生理学因素及其年龄、性别和不同运动项目之间关系。通过实验掌握基本的实验操作技能和方法。

  3.田径:8学分,144学时,第1-2学期开课。

  主要讲授田径运动概述、田径运动技术原理、田径运动教学与训练、场地维护与管理、田径运动竞赛组织与裁判方法。基本掌握短跑、跨栏跑、跳高、跳远、推铅球和掷标枪六个项目的基本技术、基本教法和基本知识。了解接力跑和三级跳远的基本技术以及田径运动发展的新动向。裁判水平达到国家三级,部分达到国家二级。

  4.篮球:4学分,72学时,第1学期开课。

  通过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篮球运动的基本知识、技术动作和战术方法,具备一定的讲解、示范、组织教学和训练工作及组织竞赛与裁判工作的能力,裁判水平达到国家三级,部分达到国家二级。

  5.体操:4学分,72学时,第1-2学期开课。

  通过体操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较系统地掌握体操的基本理论知识,较好地掌握基本体操、技巧、跳跃、单杠和双杠项目的基本技术和基本技能;使学生具备体操教学的组织和教法选择与实施的实际操作能力以及必要的保护与帮助的知识,在教学实践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能胜任基层体操竞赛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6.排球:4学分,72学时,第2学期开课。

  通过学习,使学生较系统了解排球运动的基本理论、基本技术和战术;能较好地掌握排球运动的基本手法、步法、基本技术和战术,以及竞赛规则。具备一定的讲解、示范、组织教学和组织竞赛工作的能力,裁判水平达到国家三级,部分达到国家二级。

  7.足球:4学分,72学时,第3学期开课。

  通过学习,使学生初步了解足球运动的基本知识,技术动作和战术方法;了解足球组织竞赛与裁判工作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讲解、示范和组织教学能力,裁判水平达到国家三级,部分达到国家二级。

  8.健美操:4学分,72学时,第3学期开课。

  掌握健美操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动作和创编健美操组合动作的原则与要求。学习大众健美操1-2级成套动作。培养学生正确的身体姿态和良好的气质,提高学生的协调性、节奏感和审美能力。

  9.武术:4学分,72学时,第4学期开课。

  了解中国武术的内涵、内容、分类、作用、特点、教学方法、竞赛组织及开展武术运动的方针政策,学习和掌握武术的基本技术、技能和套路动作,以及组织竞赛工作方法和担任裁判工作的能力。

  10.乒乓球:4学分,72学时,第4学期开课。

  主要讲授乒乓球运动的起源与发展概况,常用术语概念,初步掌握主要技术,了解常用战术,掌握竞赛规则,裁判临场操作和教学方法。

  (三)应用发展课程模块(39学分)

  根据社会对体育专业人才结构的需要,在课程设置中结合本专业实际加大了实践性和应用性课程的学习比例,并注重对学生动手能力和应用能力的培养以及职业素养的养成教育。

  应用发展课程部分课程简介:

  1.学校体育学:主要讲授学校体育的地位、意义、目的和任务。论述学校体育各种组织形式的特点、任务、原则、内容和组织方法的理论知识,阐述学校体育的组织管理,体育教师地位、作用、职责和条件。

  2.体育保健学:主要讲授医务监督、运动性疾病、运动损伤、运动卫生、运动按摩、运动营养和医疗体育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使学生具备在竞技体育中进行医务监督和医学指导能力。

  3.体育概论:体育概论是从宏观的角度,从整体上研究体育现象的本质和发展的规律,以及与人、人类社会发展的关系的一门人文社会学科。通过体育概论课程的教学,使学生对体育现象有一个客观、整体的认识,从而为其它课程的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4.中学体育教材教法:学习了解中学体育课的特点、类型和结构,掌握田径、体操、球类、武术等项目的教学方法,使之能在中学体育课教学中正确选择和运用,培养学生的组织教学能力。

  5.体育心理学:使学生在了解普通心理学基本知识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体育运动中心理活动的特点和规律。主要内容包括:体育教学心理、运动训练心理、运动竞赛心理及运动员心理训练等方面的知识、技能与方法。

  6.体育统计学:主要讲授统计学的目的和意义,统计特征数的计算方法,正态分布及其应用,统计假设检验方法,线性相关与回归等内容。

  7.体育科学研究方法:主要讲授体育科学研究的概念、意义、程序、方法,以及体育科研论文的写作与评价,体育科学研究工作者的素养等,旨在培养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能从事中学体育教学科学工作。

  8.运动生物力学:讲授运动技术生物力学分析的基础理论,明确动作技术的理论依据,了解人体运动数据的测试方法,使学生对动作技术原理有深刻理解,培养学生运用生物力学的观点和方法去分析、解决运动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9.运动生物化学:使学生掌握运动生物化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基础,明确运动训练对提高运动能力及增强体质的生化机理,了解运动技能评定的基本方法及生化原则,为指导全民健身活动,增强体质提供必要的理论方法。

  四、应用实践课程模块(41学分)

  应用实践课程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课程的设置体现了应用性和针对性。通过实践教学课程的学习,提高学生的教师技能、实践能力、沟通能力和创新能力等。主要活动内容有: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毕业论文、军事理论与训练、形势政策和专业实践教学活动。

  (一)军事理论与训练:学分2分,折算学时36,在第1学期完成。

  军事理论与训练安排在学生入学后两周内完成,按要求完成了军事理论学习与训练者,可获得2学分。

  (二)形势政策:学分2分,折算学时36,在第1--2学期进行。

   学生认真参加了学院组织的形势政策的学习,并通过考试者,可获得2学分。

  (三)教育实习:学分16分,折算学时288,在第6--7学期完成。

  包括教育见习和实习两部分。教育见习安排在第6学期,主要结合中学体育教材教法课程进行。教育实习安排在第7期,教育实习考核成绩及格及其以上者方可获得教育实习学分,准予毕业;未参加实习(包括中途离开)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能毕业,只能取得结业证。

  (四)毕业论文:学分8分,折算学时144,在第8学期完成。

  毕业论文安排在第8学期完成,学生须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论文撰写工作,并在后半期(五月中下旬)完成论文答辩。毕业论文成绩为及格及其以上者,获得毕业论文学分,准予毕业;符合宜宾学院对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方可授予学士学位;论文成绩不及格,不得毕业,只发给结业证书。允许在一年之内修改,修改后论文成绩及格者换发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士学位,成绩仍不及格者,不得进行第二次修改。

  五、能力培养设计

  (一)专业能力培养(13学分)

  1.能力培养目标

  通过实践教学活动的参与,使学生的动手动脑能力、创新能力和运用知识的能力得到全面提高。进一步加深入对各类运动竞赛裁判规则的理解和认识;具有组织编排小型体育运动竞赛、担任裁判工作、体育课教学工作、说课、创编体育游戏、编排徒手体操、组织调动队伍、制定运动处方、处理常见运动损伤、制订运动员年度训练计划等方面的能力。

  2.能力培养途径

  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外活动时间加强对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主要通过能力课程的开设、讲座、教师分工指导、作业完成、带准备活动、课程内容实习、参与组织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参与组织各类体育竞赛活动等途径达成能力目标的实现。

  3.专业能力学分

  通过多渠道地参与与专业能力有关的各类实践教学活动,获得至少13学分的能力学分。其中裁判规则与工作方法2学分、创编能力(徒手操、体育游戏)2学分、执教能力(说课、上课、教案设计)2学分、运动会的组织与编排1学分、小型运动场地的设计与画法1学分、常见运动损伤的预防与处理1学分、队列指挥能力1学分、游泳救生知识与技能0.5学分等,详见应用实践课程模块。

  (二)综合能力培养(15学分)

  1.综合能力培养目标

  综合能力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是本专业合格人才培养的需要。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学生进行综合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具有独立获取知识和信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和良好的艺术鉴赏能力;获得二种以上的资格证书。

  2.综合能力培养途径

  第二课堂是教学活动的延伸、是对知识的补充和能力的拓展、是人才培养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场所。因此,应充分利用第二课堂的时间引导学生多渠道地参与素质能力活动。主要通过听各类讲座、参加各社团活动、假期社会调查、社会体育活动、课程学习、撰写小论文、获取各类证书、考取各类资格证等方式提高综合能力。

  3.综合能力学分

  根据宜宾学院对大学生能力学分的要求,学生在校期间能力学分获得15—20分将记为合格,获得21—25分记为良好,获得26分以上记为优秀。能力学分合格以上者将获得《能力学分合格证书》,并将《能力学分合格证书》与学位证挂钩。因此,要求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通过第二课堂至少应获得15学分的能力学分。15分能力学分不包括在本专业总学分之内,但其中2学分的课程类能力学分可替代相应的选修课程学分。

  六、专业特色

  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也本着尊重学生个性、培养学生特长和立足中小城市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在专业发展方面坚持以培养合格体育师资为主;在能力培养方面主要以培养学生的执教能力、组织竞赛活动的能力和创新能力为主;在课程设置方面,增加了选修课程的学分比重和选修课程门数,为学生自由选择课程学习提供了方便。

  七、学制与学分要求

  学制:基准修业年限为四年,在基准修业年限内未修满规定学分者,允许其申请延长修业年限,延长修业年限一般为1-2年。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仍需按规定交纳相应费用。

  学分:学生修满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最低学分188分(含188学分)、思想品德、健康状况合格,符合学校的有关规定,准予毕业。

  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提前学完全部规定课程,修满188学分,且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者,允许其提前毕业。凡要求提前毕业的学生须提前一年向系上申请,提交在校各学期学习成绩和最后一年选课计划,经系审查通过后,报学院主管部门批准,可列入下一年度毕业生的就业计划。

  八、学位授予

  凡修满188学分(含188学分),并符合宜宾学院学位授予条例,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除符合上述条件外,且平均成绩需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者,并经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确认符合学位授予条例,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九、专业基准教学计划安排(见表1)

  十、课程学时、学分统计表(见表2)

  十一、说明

  (一)学分比例

  体育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最低修读学分为188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为147学分,占总学分的78.2 %;应用实践课程为41学分,占总学分的21.8%。在课程安排中,通识基础课程48学分(其中公共限选课程和公共任选课程12分),占总学分的25.6% ;应用基础课程60学分,占总学分的31.9%;应用发展课程39学分,占总学分的20.7%。

  (二)课程安排

  通识基础课程和应用基础课程主要安排在第1至第6学期,应用发展课程主要安排在第3至第7学期。应用实践课程贯穿在第1至8学期的学习中。其中教育实习安排在第7学期进行,毕业论文安排在第8学期完成。术科选修课程须有 25 人以上、理论选修课程须有 60 人以上选修,方可开班。

  (三)能力学分(见表3)

  能力学分分别从四个方面进行认证,即:国家专业认证、结果性认证、经历性认证和课程类能力学分认证。本专业最低能力学分为15分,能力学分认证范围及标准详见宜宾学院大学生能力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表1                 体育教育专业基准教学计划表

                          (涉及教师教育类专业)

课程

性质

课程

编码

课程名称

课程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考试方式

任课单位

实验

实训

实验

实训

0800000000101

思想道德修养与

法律基础

36

18

2

1

1

3

2

政管系

0800000000102

中国近代史纲要

36

2

2

2

1

政管系

0800000000103

毛泽东思想与

中特理论体系

72

36

4

2

3

6

1

政管系

0800000000104

马克思主义基本

原理

36

18

2

1

4

3

2

政管系

0400000000105

大学外语B1

216

72

12

4

1

4

1

外语系

0400000000106

大学外语B2

2

4

1

外语系

0400000000107

大学外语B3

3

4

1

外语系

0400000000108

大学外语B4

4

4

1

外语系

1100000000117

计算机基础(理)

36

18

2

1

1

3

1

计科系

0100000000120

大学语文(理)

36

2

2

2

1

文学与新闻传媒

学院

1700000000121

就业指导

36

1

6

2

2

学生工作部

小 计

666

36

公共限选

1600000000101

文学鉴赏

36

2

4

2

2

教师教育学院

1600000000102

音乐鉴赏

4

2

2

教师教育学院

1600000000103

美术鉴赏

4

2

2

教师教育学院

1600000000104

影视鉴赏

4

2

2

教师教育学院

1600000000105

戏剧鉴赏

4

2

2

教师教育学院

1600000000106

戏曲鉴赏

4

2

2

教师教育学院

1600000000107

舞蹈鉴赏

4

2

2

教师教育学院

1600000000108

书法鉴赏

4

2

2

教师教育学院

小 计

36

2

以上八门课程在第四学期修读,至少选修1门。

公共任选

1001040201101

篮 球

36

2

4

2

2

体育系

1001040201102

足 球

36

2

6

2

2

体育系

1001040201103

健美操

36

2

4

2

2

体育系

1001040201104

武 术

36

2

3

2

2

体育系

1001040201105

运动营养学

36

2

3

2

2

体育系

1001040201106

定向运动

36

2

4

2

2

体育系

1001040201107

乒乓球

36

2

3

2

2

体育系

小 计

252

14

1.体育系提供了7门课程供全院各专业的学生修读。术科选修课每班原则上不超过30人,理论选修课每班原则上不超过150人。

2.本专业的学生必须从全院其他专业开设的公共任选课程中选修10学分(学校在两年中提供120-160学分的课程供学生选修),建议体育教育专业学生选修4个学分的文科课程。

3.要求本专业学生在第三、四、六学期分别选修2学分,在第五学期选修4学分,共计10学分。

合计

48

(必修)

教师教育方向

1001040201201

运动解剖学

62

10

3

1

1

4

1

体育系

1001040201202

运动生理学

62

10

3

1

2

4

1

体育系

1001040201203

田  径1

72

4

1

4

1

体育系

1001040201204

田  径2

72

4

2

4

1

体育系

1001040201205

篮  球

72

4

1

4

1

体育系

1001040201206

排  球

72

4

2

4

1

体育系

1001040201207

体 操

36

2

1

2

1

体育系

1001040201208

体 操

36

2

2

2

1

体育系

1001040201209

足  球

72

4

3

4

1

体育系

1001040201210

健美操

72

4

3

4

1

体育系

1001040201211

武  术

72

4

4

4

1

体育系

1001040201212

乒乓球

72

4

4

4

1

体育系

1001040201213

教育学

54

3

5

3

1

教师教育学院

1001040201214
教育心理学
54
3
6
3
1
教师教育学院

1001040201215

学科教学法

36

2

5

2

1

教师教育学院

1001040201216

教学设计

18

1

6

1

2

教师教育学院

 

表2                       课程学时、学分统计表

类别

     学期

总计

%

通识基础课程

必修

180

144

180

126

36

666

19.6%

选修

36

72

72

36

2448

(216)

6.4%

应用基础课程

教师教育方向

270

270

144

144

126

126

1080

31.7%

应用发展课程

教师教育方向

54

108

90

162

180

72

36

3168

(702)

20.6%

应用实践课程

54

36

36

54

54

72

288

144

738

21.7%

小 计

504

504

504

486

414

450

360

180

3402

100%

通识基础课程

必修

10

8

10

7

1

36

19.2%

选修

2

4

4

2

136

(12)

6.4%

应用基础课程

教师教育方向

15

15

8

8

7

7

60

31.6%

应用发展课程

教师教育方向

3

6

5

9

10

4

2

176

(39)

20.7%

应用实践课程

3

2

2

3

3

4

16

8

41

21.8%

小 计

28

28

28

27

23

24

20

10

188

100%

表3                能力学分认证范围及要求(第二课堂)

    学年及要求

认证范围

                       学年及能力学分要求

                 第一至三学年

    第四学年

国家专业认证

获得裁判员证书、运动员证书或同类证书按级别分别记能力学分。要求至少获得3学分。

1.前三学年各类能力学分累计未达到15学分以上者,应利用第四学年的时间积极参加能力训练,以获得足够的能力学分。

2.教师教育方向的学生需在结果性认证的学习能力类继续获得2学分能力学分。

结果性认证

学习

能力类

在计算机等级证、外语等级证、专业知识综合考试合格证、学习类获奖证、教师教育类技能证书等方面至少获得3.5学分。

创新

能力类

在论文发表、科技发明、科技制作、竞赛获奖等方面建议至少获得1学分。

综合类

在素质拓展A级证书、奖学金证书、三好证书、优干证书、党校毕业证书、就业能力、军训合格、四年品格考核和其它各类获奖等方面至少获得4学分。

经历性认证

在参加学生科研项目组工作、创新团队工作、院(或系)学生干部,作为观众在参加各类学习性活动(如各类培训班讲座、演讲、辩论、竞赛、担任裁判工作)等方面,至少获得1.5学分。

课程类能力学分

1.在学院提供的八门限选类课程中至少选修一门课程修读,修读合格者获得2学分能力学分,建议在第4学期修读。

2.修读课程不能与第一课堂中的选修课程相同。

合  计

15学分

备 注

1.获得15—20能力学分为合格,21—25分记为良好,26分以上记为优秀。

2.能力学分合格以上者颁发《能力学分合格证书》,不合格者不授予学位证书。

3.第三学年结束时各类能力学分累计未达到12学分者,将受到能力学分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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