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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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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交流中心
人 事 处 简 介

处长:高曾辉

副处长:谢冰 副处长:马琳

机构设置

办 公 室联系电话:0831-3530986

人 事 科联系电话:0831-3545007


师 资 科联系电话:0831-3530985


劳 资 科联系电话:0831-3530986


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0831-3531113


人事处处领导工作职责
高曾辉(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人事处全面工作;
     2、负责人事处重大事项的规划和管理;
     3、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4、负责岗位聘任和一般职工院内调配工作。
谢冰(副处长)岗位职责:
     1、分管师资科工作;
     2、负责年度考核工作;
     3、负责教职工各类合同的签办和人事代理工作。
马琳(副处长)岗位职责:
     1、分管人才交流中心、劳资科工作;
     2、负责边外人员、离岗待退人员管理工作;
     3、负责一般行政职务的评聘工作。

人事处工作职责
     

人事处是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的人力资源管理、开发、利用的行政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 、拟定和负责全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用人计划。
2 、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办理教职工招聘、调配、考核、奖惩、培训、解聘、辞退等工作。

3 、负责全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技术工人的考工定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晋升一般行政职务工作。

4 、协助党委组织部做好干部的考核选拔和任免工作。
5 、负责全校各类拔尖人才的管理考核工作。

6 、负责支教人员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7 、负责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和全院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工作。
8 、办理教职工的请假、探亲、费用的审批工作。
9 、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教职工的离、退休手续。
10 、执行国家的工资政策,办理教职工的工资工作;负责拟定学校薪酬方案并组织实施。
11 、负责学校职工转正定级工作,以及编外用工计划的管理工作。
12 、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好伤、残、病、亡职工的善后工作。
13 、负责学校的人事调查、人事统计报表工作。
14 、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转递,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与保密工作;负责教职工业务档案的建设与管理。
15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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