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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届毕业生离校及报到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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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学院2009届毕业生离校及报到须知
一、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请毕业生同学根据学校及相关部门离校工作安排,办理交清所欠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归还图书,交还公物等手续后,于6月25日凌晨到所在系(院)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毕业生的户口迁移证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到保卫处户籍科领取。
特别提示:
1、无论毕业生是否落实就业单位,离校时,都应在系(院)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录取研究生除外)、党团组织关系等(学生档案材料将由学校统一邮寄)。请毕业生认真核对证件上的各项信息并妥善保管好各种证件,以防被盗和遗失。
2、已考取研究生并到就业中心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毕业生无报到证,直接凭录取通知书入学。如果考取研究生且原来曾和单位签约的毕业生,请速与原单位办理解约手续,凭解约书和录取通知书到就业中心(东苑餐厅三楼)高游老师处进行登记。
3、原则上报到证、档案寄送地和户口迁移地址须一致。毕业生自愿将户籍留在学校并不等于报到证和档案留在学校,今后办理户口迁移时就业中心不再为此出具相应手续。(部分省市要求户口迁移单位名称与报到证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二、毕业生报到及改派须知
(一)、毕业生报到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有的有效证件。用人单位和学校以《就业报到证》为依据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的迁移手续。《就业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省教育厅签发。毕业时落实了用人单位的,若用人单位有户口、档案接收权的,《就业报到证》直接开到该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若无户口、档案接收权的,《就业报到证》报到单位参照未就业毕业生报到规定办理。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生源地为省内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所在市(州)教育局或人事局报到;生源地为外省的毕业生,持报到证到生源地所在省就业主管部门报到。报到单位以《就业报到证》左上角所列单位为准。
2、每位毕业生毕业离校时一定要到所在系(院)领取四川省教育厅统一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两个月内)或用人单位通知的报到时间持《就业报到证》到单位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到单位报到的应及时与单位联系,说明原因;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学校不再负责办理改派手续,其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3、若就业报到证遗失:则必须在遗失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遗失声明上应注明姓名、性别、毕业时间、毕业学校及专业、就业报到证开往单位及报到证号),凭刊登声明的报纸和个人补办就业报到证书面申请到学校就业中心审核盖章后,再到四川省教育厅办理补办手续。
(二)毕业生改派手续的办理
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需要调整就业去向的可到学校就业中心办理改派手续(学校只能出具改派证明和打印新报到证,毕业生本人需持证明及新报到证到四川省教育厅签章)。
1、改派所需材料:
①原单位退函(若无就业单位派回原籍的,此材料可略);
②新接收单位出具的有效接收函或已签好的就业协议书;
③原《就业报到证》。
2、改派办理时间:
2009年7月1日—7月10日期间工作日集中办理应届毕业生改派,7月11日—9月10日期间每周一学校集中办理应届毕业生改派。2009年9月11日至2011年7月1日的每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及寒假除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均可办理改派证明。
3、办理改派手续的流程:
①携带改派所需要的材料到学校就业中心审核并向省就业主管部门上报;
②凭学校开具的《宜宾学院毕业生改派申请表》及改派需要的材料到四川省教育厅办理改派手续,其中就业报到证的白色联交档案保管单位存档,蓝色联为报到凭证;
③凭原户口迁移证的原件、新的就业报到证到所在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新的户口迁移手续;若已在原派遣地入户,无法取回原户口迁移证者,可凭新的就业报到证到原入户的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
④户口在家未迁入学校的毕业生若迁移户口到单位,凭就业报到证直接去家庭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⑤党、团员者凭新的就业报到证、原组织关系证明到校组织部、校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4、办理改派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①对于到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及其他计划单列城市(大连、宁波、青岛、深圳、厦门)就业的毕业生,除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外,还需当地人事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接收)函,否则不能办理改派手续。
②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注意保存好就业协议书,在离校后两年时间内学校可为其办理签订就业协议及改派等事宜。
三、档案管理
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统一于2009年7月以机要邮递的方式转寄到用人单位。若2009年9月30日尚未收到毕业生档案者,请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831-3530958 3531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