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管理制度
为保证工作有效地开展,促进全处工作人员认真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和学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本部门的职工除因工出差外,其余人员必须参加每周星期三下午的政治学习,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院党委安排的学习内容以及与自己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以便充实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政治学习如无故缺席或迟到者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二、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优质服务。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在各自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时间严禁无故离开工作岗位。
2、工作中做到待人热情、办事认真、坚持原则。遇到个人岗位不能处理的工作问题应及时请示部门领导。
3、坚持请销假制度。按学院人事处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三、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1、凡因公需要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单,经处长签字同意后方能借款。(超过1000元的借款需经分管院长同意)。借款应按学院财务管理制度的关规定,按时完清借款手续。财务人员有权督促其及时完清借款手续。
2、财务人员应凭结算人员审核的工程结算书(单),并根据有关财务制度对其工程情况、结算项目、工程数量、金额等进行详细审核,送处长审查签字后(结算金额超过3000元以上须经分管财务的院长批准)方能给予结帐付款。
3、单项工程结算后,财务及时核算出该工程的总投资和单方造价。并及时通报处长和施工管理员,以便核实。
四、设备、材料请购及入库制度:
各项工程(包括维修)所需各种材料、机具由工地管理员向库房保管员提交所需规格数量。需购买的材料机具等库房保管员必须提前填写请购单,经处领导及有关部门签字同意后,交采购人员购买。库房保管员必须凭手续完善的请购单购买品种数量、规格型号,并进行认真验收入库。财务人员凭完善手续后的请购单、购货发票(必须经有关领导签字准予报销)及进库单,方能给予财务报帐。
五、库房保管和出库制度:
1、因工程需用出库的材料(含少量的钢材、木材),必须填写出库单,由现场施工管理员和经办人签字,注明用途,数量方能出库。批量钢材、木材及贵重材料出库除以上手续外,必须经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能出库,保管员、会计凭出库单下帐。凡属一般设备(含工具),固定资产必须经处领导签字同意,方能借用。借用人或经办人必须按期归还。保管人员有责任督促其按期归还。若发生人为因素损坏,应根据校发[1992]04号文件规定,视其情节赔偿和罚款。
2、非本部门需要领用(借用)材料、工具、设备、均应填写出库领料单(或借条),经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能出库(借用)。凡属借用,保管人员有责任督促其按时归还。
3、凡在库房的材料、机具、设备,保管员必须按期进行检查和保养。如有损坏应及时提出维修保养意见。使其处于良好的能使用状态。保管人员应熟悉了解材料、机具设备的基本性能。使其能随时为施工现场提供能使用的机具设备。
凡已出材料,现场施工管理员有责任督促其用于施工工程上,若有废旧材料,尚有回收价值,现场施工管理员有责任将其回收入库。保管员应填写废旧材料回收入库单,并建立回收材料帐。保管员、会计都应凭入库单做入回收帐。
六、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管理员应根据基建处下达安排的工程项目(含维修项目)的投资、规模、范围以及其它要求,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展开施工现场及有关工作。施工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现行规范进行监督。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合理安排和使用材料及人员,精打细算的完成好每一个工程。
2、施工管理员应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包括自建工程的施工队伍)。经常对施工人员宣传党的政策、法令、法规和我院的有关规定。并应对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进行严格的要求。
3、工程施工竣工后,经施工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检查认可后方能进行工程结算,施工管理员根据施工情况,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按实的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提出工程量收方单、结算单,由编审人员编审工程结算,并应附与有关工程说明交财务和处领导审核。
以上各条,全处人员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宜宾学院基建处
二00一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