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工作职责
一、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校园的基本建设和房屋维修的管理工作。
二、根据学院的发展和教育部、省教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负责全院校区的规划工作。
三、根据学院教学、科研和生活的需要,负责申报学院校舍建筑项目,编制学院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和设计任务,根据省教育厅批准的建设项目,负责办理工程报建、勘测、钻探、委托设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招标等各项工作。
四、负责房屋、道路的建设工作及房屋、道路、家具等维修工作。按照国家制定的“施工、验收规范”及项目的设计要求,会同质量监督部门管理施工和工程进度,核定工程预算和竣工结算,办理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手续。
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合理拨付工程建设款项,精打细算地使用工程投资,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相关帐目和管理办法。
六、负责学院建设项目工程的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七、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工作进行研究,并记录备查。
八、及时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基
建 处
二00一年九月
基建处基建科工作职责
一、在基建处领导下,负责全院基本建设工程现场全过程管理工作。
二、根据省教育厅批准的基建项目,负责办理工程报建工作。
三、负责基本建设工程现场勘测、钻探的协调工作。
四、负责基本建设工程现场安全、质量、进度的检查督促工作。
五、负责收集各项基建工程现场技术、经济资料,并整理后交档案管理归档。负责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手续。
六、及时完成基建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基 建 处
二00一年九月
基建处维修科工作职责
一、在基建处领导下,负责全院组织维修、改造工程,现场管理、监督工程质量,做好现场的协调工作。
二、负责维修现场的安全、进度的检查督促工作,按时完成各项维修任务,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三、负责收集各项维修工程的技术、经济资料,并整理后交档案管理归档。
四、负责办理维修、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手续。
五、编制年度维修概算、编制专项维修预算;审核各项工程结算(含基建工程项目)。
六、及时完成基建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基 建 处
二00一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