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学习制度
为了更好的规范本处职工的政治和业务学习,保证及时将院党委、院行政的决定、号召、要求和政令传达、贯彻到全处职工中,进一步提高全处职工的政治素质和工作业务水平,特制定以下学习制度:
一、全处职工必须参加每周星期三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并将学习视为本职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部份,学习必须理论联系实际,自觉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政治学习,主要是传达、学习、贯彻国家的政策、法令、法规和院党委、院行政的决定、号召、要求等。全处职工必须参加。确因工作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书面请假,经处长同意签字后方可准假。
三、业务学习,主要是学习与工作有关的法规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全处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业务学习每逢单周政治学习后开展。由处长或副处长组织。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及时组织学习。
四、凡在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安排其它工作(特殊情况除外),全处职工必须准时参加。若无故迟到、早退、缺席,按
以上制度,希望全处职工遵照执行。
宜宾学院基建处
二00一年十月